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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北京7月30日訊 記者萬靜 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了《關於電信業務資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明確所有電信業務資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工信部日前發出經營和消費警示,要求電信運營企業規範資費。
  根據《通告》的精神,電信運營企業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和用戶需求制定電信業務資費方案,自主確定具體資費結構、資費標準及計費方式。工信部要求各電信運營企業在貫徹落實《通告》的同時強化內部電信資費管理職能,完善管理程序和制度,規範資費和收費行為,維護電信市場競爭秩序和用戶合法權益。
  工信部要求各手機應用商店經營者,要嚴格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等文件要求,對上架應用軟件進行安全檢測,對含有惡意扣費、信息竊取、遠程控制、惡意傳播、資費消耗、系統破壞、誘騙欺詐等行為,以及含有法律法規禁止內容的應用軟件,不得上架發佈。要定期對已上架的應用軟件進行安全複查,及時下架存在問題的應用軟件。
  同時,工信部還發出消費提醒:用戶在選擇移動轉售業務時,可登錄工信部網站的“移動通信轉售業務專區,查詢轉售企業信息及相關政策規定。在使用轉售服務過程中,對業務、資費、服務等方面存有疑問,可撥打相關企業服務熱線進行咨詢或投訴。  (原標題:法制網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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