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醫生“走穴”一直是一個敏感話題。由“走穴”引發的醫療責任事故、醫生收受“紅包”等事件無不牽動公眾神經。 
  12日,國家衛計委在其官方網站發佈了《關於推進和規範醫師多點執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新規能讓醫生“走穴”就此陽光化?優質專家資源能否因此真正“下得去”?或者,此舉能規避醫生在多點執業中可能發生的醫療風險嗎?
  從“書面同意”到“同意”,為醫生“鬆了綁”
  何謂多點執業?顧名思義,在一定有效註冊期內,醫師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醫療機構定期從事執業活動。同時,此次《意見》明確了多點執業的醫師主要條件,“應當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從事同一專業工作滿5年”。
  2014年年初,國家衛計委曾就醫師多點執業發佈了征求意見稿,一年來徵集各方意見,12日發佈的新規有了不少亮點。
  《意見》明確規定,“醫師多點執業實行註冊管理,同時探索實行備案管理的可行性,條件成熟的地區可以探索實行區域註冊。醫師多點執業此前實行的是審批制,而備案管理只需要登記,不再需要批准。”
  “這意味著醫生申請多點執業有了‘鬆綁’的可能,醫生將從公立醫院中進一步獲得‘解放’。”中國醫師協會信息部主任張帆表示,“從征求意見稿要求取得第一執業地點的‘書面同意’,到《意見》中改為取得‘同意’,這對醫生的限制有明顯不同。‘書面同意’,必須領導同意還得加蓋公章,改為‘同意’後靈活性就大了很多,意味著以後醫生只需跟醫院‘打個招呼’就可以了,自由程度更高。”
  多年來,我國醫生一直是“單位人”,受限於所在醫院之餘,同時也擁有所在醫院的優質醫療、信息資源以及較好的職業上升空間。恰因如此,所在醫療機構是否支持醫生多點執業,是關鍵問題之一。
  對此,《意見》明確提出,第一執業地點醫療機構應當支持醫師多點執業並完善內部管理,不能因醫師多點執業而影響其職稱晉升、學術地位等。
  讓好醫生“下得去”,還須完善配套措施
  醫生多點執業,一旦出現醫療事故,誰來擔責?
  《意見》明確,“醫師多點執業過程中發生醫療損害或糾紛,應當由發生醫療損害或糾紛的當事醫療機構和醫師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其他非當事醫療機構均不承擔相關的醫療損害或糾紛處理責任。”
  在醫療風險防範等方面,《意見》指出,支持醫療機構和醫師個人購買醫療責任保險等醫療執業保險;醫師個人購買的醫療執業保險適用於任一執業地點。
  對此,中國醫師協會也正在進行調研。張帆指出,儘快推行醫療責任保險制度尤為重要,國家需要加大支持力度。
  目前,有的基層醫療機構醫療水平有限,沒有配套的醫療設備、護理人員、麻醉人員等,即便有好醫生要去,也無法真正“下得去”。張帆表示,尤其是有些醫師在所在的第一執業醫療機構工作多年,醫療團隊之間的默契也是避免發生醫療事故的原因之一。
  因此,她認為,在多點執業政策推行期間,各個地區要根據自身具體情況,儘快提高基層醫療機構水平和加快第三方檢驗機構的發展。“當然,如何促進良好的醫患溝通也是必須要考慮的重要因素。”
  那麼,多點執業醫師的薪酬如何確定?《意見》明確規定,由醫生執業地點的醫療機構與醫師協商確定,同時,醫師在第一執業地點醫療機構工作時間和工作量未達到全職醫師要求的,不能領取全職薪酬。對此,國家衛計委宣傳司司長、新聞發言人毛群安透露,今年會出台符合衛生行業特點的醫務人員薪酬制度。在專家看來,這也將在一定程度上促進醫師多點執業的進展。
  多點執業尚不能完全解決優質資源配置不平衡現狀
  此次,由國家衛計委、國家發改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中醫葯局和中國保監會聯合印發《意見》的初衷,是通過醫師多點執業,促進優質醫療資源平穩有序流動和科學配置,更好地為人民群眾提供醫療服務。
  據悉,目前多個省市區正在考慮研究相關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相對來說,北京、浙江、深圳是“改革先鋒”,力度更大。
  比如,深圳在今年6月底前將制定醫務人員執業管理方式的改革方案,建立醫師多點執業地點自行報備制度,全面放開醫師執業地點限制,實行“統一註冊,全城通用”。
  然而,專家指出,僅憑多點執業一項政策,只能緩解優質醫療資源不均衡困境,有助於化解醫生“走穴”引起的一些風險,卻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優質資源配置不均衡的現狀。對於中國近290萬醫師的隊伍來說,還需要推進事業單位的體制改革,同時要放開醫療服務價格。只有打破行政級別和人事編製,讓醫生能夠自由流動,醫生身份才能真正從“單位人”向“社會人”身份過渡。
  目前,北京正在嘗試取消醫生的編製,逐步實行全院的合同聘用制。北京市醫改辦曾表示,北京建立包括全職、兼職等多種用工形式並存的用人制度,實行陽光、規範、責權對應的多點執業。
  面對新出台的《意見》,醫生們會如何選擇呢?記者採訪的醫生們意見不一。
  中國醫科大學附屬腫瘤醫院的一位醫生說,如果新規能夠開展起來,醫生本身的收入和成就感能得到提升,醫生自身的價值能得到更好的發揮,患者在家門口能夠看得上好醫生。但是,他也表示,目前,在體制性改革尚未逐項實施前,他還不會去“試水”。
  同時,也有一些醫生開始躍躍欲試。協和醫科大學附屬醫院內分泌科的一位專家說,如果我去多點執業的醫院有著較好的配套設施和管理制度,我願意去“試水”。
  “我的一位同學在美國取得麻醉師執照後,同時供職於8家醫療機構。這也是和國際接軌的通行做法。”張帆說,“如果國內的各項制度完善後,這也許是優秀醫生日後的工作常態。”     (記者 金振婭)  (原標題:新政出台,醫生“走穴”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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